四川大学化学工程学院创建于1952年,时名“四川化学工业学院”,由中国化工高等教育先驱张洪沅先生、张铨先生和徐僖先生等一批知名专家教授整合当时的四川大学、重庆大学、华西大学等十所高校的化工系科所组建而成,是新中国成立后最早建立的两所化工高等院校之一,是国家布局在西部的化工高等教育和人才培养基地。学院师资力量和办学实力雄厚,依托国家重点建设的一流学科“化学与绿色化工”,拥有国家重点学科“化学工程”和“化学工程与技术”、“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两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化学工程与技术”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以及十个国家及省部级一流学科平台。学院办学历史悠久,学术沉淀深厚,先后获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国家技术发明奖二等奖、教育部科技进步特等奖等重大奖项多项。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发展,学院已经发展成为国内办学实力最强的一流化工学院之一,为我国化工领域的人才培养、科技进步和产业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
学院办学底蕴深厚、办学层次分明、体系健全。2023年在“化学工程与技术”、“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两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招生,涵盖以下13个二级学科的科学学位博士学位授权点:工程热物理、动力机械及工程、化工过程机械、新能源科学与工程、化学工程、化学工艺、应用化学、工业催化、制药工程、生物化工、化工安全工程与技术、化学冶金和材料技术、燃烧动力学;5个专业学位工程硕博士招生领域:化学工程、安全工程、动力工程、生物技术与工程、制药工程。
学院师资力量雄厚,教学科研成果显著。截至2023年3月,有在职教职工206人,专任教师169人,其中教授(研究员)60人,副教授(副研究员、高工)82人。博士生导师62人,硕士生导师61人。有兼职/特聘院士6人、首批“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1个、四川大学杰出教授1人,国家级高端人才2人,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3人,国务院学科评议组成员4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入选者1人,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2人,全国优秀百篇博士论文指导教师1人,国家级优秀青年人才11人,四川省各类人才计划入选者22人。2023年有在校学生2123人,其中本科生1238人,硕博士研究生905人。
化工学院建立了从化工基础研究到工程应用转化、从化工工艺开发到化工设备设计的一体化科研体系。化工学院的基础研究集中瞄准学科前沿,在多相流传递过程、反应工程、膜科学与分离工程、分子计算化学与反应动力学模拟、冶金工程与设计、生物柴油与可再生能源、等离子化工、构型反应装置与催化剂工程、电子材料、低碳技术、化工过程装备等领域形成具有鲜明特色的研究团队。
近年来,学院承担国家攻关项目及部(省)级科研项目100余项,获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1项、二等奖1项,国家技术发明奖2项,教育部科技进步特等奖1项,亿利达科学技术奖1项,有发明专利200余项。2016-2022年,到校科研经费累计5.5亿元。
天道酬勤,厚德载物。化工学院必将不遗余力地创造一流的教育环境,努力提高教学水平,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为国家、为社会培养新一代的化工人才。
我院2024年博士研究生全部实行“申请-考核”制招生。
一、招生计划
我院2024年计划招收博士研究生总计69人,已招收直接攻博14人、硕博连读34人。实际招生人数待国家下达2024年招生计划后做适度调整。
二、报名
(一)报考条件
1.考生须思想品德良好,身体健康,具备《四川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规定的各项报考条件。
2.本学院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除国家专项和工程博士外,不招收定向生。
3.学术条件:至少获得一项基础研究成果(硕士入学以来的成果),可以包括:发表的科研论文(正式发表的非综述性论文;考生为第一作者;若考生为第二作者,其导师须为第一作者且唯一通讯作者,期刊类别为EI及以上,以DOI号为准;若为共同一作,按比例折算;共同一作>3,不计),已经获授权发明专利(以获得专利号为准,本人排名前三,且排在前面的仅为导师或课题组老师;在职期间申请的专利,本人排名前二)。
(二)网上报名和缴费
网上报名和缴费时间为2023年11月20日至12月10日。考生报名前务必仔细阅读《四川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和报考院系所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招生专业目录,按要求完成网上报名和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和缴费者视为报名无效,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提交申请材料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须下载并提交“博士研究生入学申请材料自查表”(附件1),请务必按“博士研究生入学申请材料提交清单”顺序整理申请材料、单面打印、胶装成册(自行添加目录及页码,封面统一为白色,封面标题请注明“川大化工2024年博士入学申请材料”,标题下面请注明“申请人姓名、联系方式、申报学科专业、报考博导和研究生阶段在读(毕业)学校”),并务必在2023年12月15日17点前将自查表和胶装成册的申请材料寄送至本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
建议采用顺丰快递寄送,快递封面正面注明“川大化工2024年博士入学申请材料-申请人姓名”,散页或订书钉简单钉装等方式邮寄或提交的材料恕不受理。申请者必须确保填写的信息和提交的材料真实、准确,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申请者一经发现将随时被取消录取资格,并计入诚信档案。
邮寄地址:四川大学望江校区化学工程学院101办公室;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28-85401308;邮编:610065。
博士研究生入学申请材料提交清单
顺序
材料内容
备注
1
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
拟报考定向的考生或正在履行合同服务年限内的在职人员考生,报名信息表中“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意见”栏必须由单位签署意见和盖章。应届毕业生由考生所在院校签署报考意见和盖章。
2
研究生学籍在线认证报告或已获得的最高学位证、学历证复印件
硕士应届毕业生提供硕士生学籍在线认证报告。
国(境)外硕士学历获得者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复印件。
3
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上
4
专家推荐书
提交由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正高级(或相当职称)专家分别出具的专家推荐书,并由专家亲笔签名(电子签名无效)。原则上其中一份由硕士阶段导师出具,另一份由拟报考的博士生导师出具。
备注:
(1)若硕士阶段导师和报考的博士生导师为同一人,且为正高级职称,须出具硕导(即报考博导)及其他一位正高职称专家的推荐书。
(2)若硕士阶段导师和报考博导为同一人,且为副高职称,须出具硕导(即报考博导)及其他两位正高职称专家的推荐书。
(3)若硕导和报考博导不是同一人且均为副高职称,请分别出具硕导、报考博导及其它两位正高职称专家推荐书。
5
各类外语水平证书或证明复印件
提供国家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成绩、托福成绩、雅思成绩、硕士阶段英语成绩、在英语国家或地区获得的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位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学位认证
6
硕士研究生阶段的学习成绩单
须培养单位相关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盖章
7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
字数限1000字以内
8
硕士毕业论文或摘要(含评议书复印件)
应届硕士生提供开题报告和中期进展报告,硕士阶段导师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9
考生参与科研课题、已公开发表论文、出版专著、专利、高水平学术会议报告、获奖等情况的复印件
(1)参与科研课题须提供项目清单、批准通知书、任务书首页、参与成员页;
(2)已公开发表论文须提供论文清单(列出所有作者并用中文标注(共同)第一作者和(共同)通讯作者、论文题目、期刊名称、年卷期号、起止页码和DOI号),论文清单中标明代表性论文(不超过3篇),代表性论文提供全文(其他论文提供论文首页)、论文检索号或收录证明等;
(3)出版专著需提供封面、版权页(ISBN号)、目录、相关章节首页等;
(4)专利需提供清单、发明专利授权书,并在发明人处注明硕士阶段导师或课题组老师;
(5)高水平学术会议报告清单及参会证明;
(6)各级科技类获奖清单及证书。
10
在职考生报考定向或非定向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须单位或单位人事部门盖章
11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
报考少民骨干计划的考生提供
12
部省合建高校研究生专项计划考生推荐函
报考部省合建计划的考生提供
(仅面向西藏大学开展)
13
援藏计划研究生专项考生推荐函
报考援藏计划的考生提供
(西藏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教育厅出具)
特别提示:
①提交材料不符合要求者资格审查不合格;
②所有材料提交后不予退回;
③材料接收过时不再受理。
④将上述自查表和申请材料纸质版扫描为PDF格式文件,文件命名格式:清单中序号+材料内容,整理放入一个文件夹压缩后发送至344349214@qq.com(截止2023年12月15日17点前),文件夹和邮件命名格式:姓名-研究生在读(毕业)学校-2024年博士申请材料。电子版须与纸质版一致,提交后一律不作修改。
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按要求准确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因不符合我单位博士研究生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或因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或提供材料不符合要求、违反学术道德规范等造成后续不能参加考核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报名信息经考生提交后一律不作修改,若确需修改的,应在网上报名截止前重新报名。
三、选拔程序
1.资格审查
我院将根据考生的网上报名情况和提交的入学申请材料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审查考生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是否提交完善的入学申请材料、是否按时完成缴费手续。资格审查结果预计在2023年12月下旬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我单位网站相关通知。
2.材料评议
我院将组织专家对考生的入学申请材料进行集体评议打分,材料评议成绩满分100分。材料评议结果预计在2024年1月中旬前在公布。我院将根据考生的材料评议成绩,结合招生计划数确定进入复试考核环节的人员名单。
3.复试
我院在复试环节对考生的外语能力、专业志趣、专业素养、学业水平、科研能力、创新潜质和综合素质等进行综合评价和全面考察。复试考核的形式与安排详见我院博士研究生复试通知。考生参与复试考核时间应不少于40分钟/人。复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录取。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我院在复试的同时,对考生思想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考核,重点考察考生的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院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政治思想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体检
体检标准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执行,拟录取考生须于公示期内向我院提交由政府设立的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或四川大学校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原件。
四、录取
1.考生录取总成绩=材料评议成绩×50%+复试成绩(百分制)×50%
2.录取按照“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进行,依据考生录取总成绩按照录取口径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3.网上公示拟录取名单,经体检、政审、调档等流程后,向拟录取新生发录取通知书。
五、招生咨询方式
电话:张老师,028-85401308;E-mail:344349214@qq.com
六、受理举报渠道
化工学院纪委办公室
联系方式:028-85405222邮箱:hgxy01@scu.edu.cn
地址:四川大学化学工程学院102办公室
七、其他说明
考生的资格审查结果、材料评议成绩、复试成绩和拟录取结果请登录四川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博士招生”专栏(http://yz.scu.edu.cn/)或报考院系网站查询。
附件:
1.博士研究生入学申请材料自查表
2.专家推荐书
3.博士研究计划书
4.在职考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四川大学化学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3年11月12日